关于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调研

时间:2024-02-07 11:31:47 作者: 小鹉 阅读量: 1 栏目名: 调研报告 文档下载

(二)残联组织建设不够完善1、残联组织不健全。残联职工队伍年龄老化,现有的8名工作人员中,年龄大的已有59岁,平均年龄达50岁,难以适应工作任务,服务、管理职能不能充分发挥。

(一)残疾人事业经费差口大

1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数与标准差额较大。一方面财政征收未按标准执行,按照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,每年度按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数缴纳保障金的规定,我市去年行政单位年人均工资12228.00元,事业单位年人均工资为11471.00,而现实际征收保障金,行政、事业单位均按年人均工资7000元的标准执行,离正式标准相差甚远.另一方面地税局在向企业征收保障金时,由于多方面原因,既未按标准收也未做到应收尽收,有漏收的现象。

2、康复资金缺口大。康复资金未按文件规定拨付,根据《国务院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“十五”计划纲要的通知》(国发〔2001〕7号)及《关于下达四川省残疾人康复专项经费补助标准的通知》(川财社〔2000〕17号)等文件精神,本级财政每年应拨付残疾人康复资金222000.00元,但实际每年只拨付了一万元。

3、康复中心建设欠帐多.据调查,修建康复中心约需230余万元,目前只付了60余万元,尚欠170余万元,而这些资金财政未予解决,全靠残联自身向上争取资金和组织征收保障金,压力非常大。

(二)残联组织建设不够完善

1、残联组织不健全。据了解,双河、华龙、古桥及瓦店乡未成立残联,全市的行政村和社区均未成立残协,且已有的乡镇残联也无专(兼)职工作人员,工作十分困难。

2、队伍结构不合理。残联职工队伍年龄老化,现有的8名工作人员中,年龄大的已有59岁,平均年龄达50岁,难以适应工作任务,服务、管理职能不能充分发挥。

3、编制人员较缺乏.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、康复中心、用品用具供应站3个事业单位虽然有机构,但没有编制,更无一名工作人员,相应的工作开展困难。

(三)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实不够好

1、残疾人就业困难。残疾人就业缺乏统一的规范,况且社会就业压力本来就大,正常人就业就很困难,残疾人就业更加困难。

2、残疾人就医不便。目前在医院尚未设立专门接待残疾人的康复科,让残疾人和健全人在统一门诊看病,这给残疾人就医带来了许多的不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