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条:甲方职责1、在租赁期内不得将房屋另行出租或出售给他人。合同期满后乙方对该房具有优先续租权。本合同一式贰份,甲乙双方各执壹份,签字后方可生效,另附房产证复印件一份。
出租方:承租方:
(以下简称甲方)
身份证号码:(以下简称乙方)
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以下协议:
第一条:房屋的基本情况。
甲方房屋(以下简称该房屋)坐落于泾县谢园东路2号2幢202室。
第二条:租赁期限:
租赁期限自2008年6月25日至2009年6月25日止。
第三条:租金
经双方约定,该套房屋为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。
第四条:甲方职责
1、在租赁期内不得将房屋另行出租或出售给他人。
2、如遇到房屋拆迁,甲方应提前一月通知乙方另寻住处,本协议将自动终止。
第五条:乙方职责
1、乙方要对室内用电安全负责,如引起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,(如房子内部因电线老化等自身原因,遇到安全及损失问题由甲方承担,乙方概不负责)。
2、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,如遇到特殊情况要提前和甲方商议,经甲方同意后,另行签定协议。
3、乙方不得利用该套房屋从事违法活动,损害公共利益,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。
合同期满后乙方对该房具有优先续租权。
第六条:本合同未尽事宜,一律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有关规定,经双方共同协商,作出补充规定,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。
本合同一式贰份,甲乙双方各执壹份,签字后方可生效,另附房产证复印件一份。
甲方:乙方:
签定日期:年月日